上海《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签注手续,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并携带本人《居住证》。

最新政策

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申请办理《居住证》。实现境内来沪人员居住房屋、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居住证》积分、学籍和学历、工商登记、婚姻登记等人口服务和管理相关信息的共享应用。

我要办理 : 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补办居住证变更

办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在住)、或者合法稳定就业。



办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办理流程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即信息材料流转2个工作日,审核6个工作日,制证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免费。


办理地点

外滩街道居住证受理网点

电话:021-63295235

地址:河南中路568号

天平街道居住证受理网点

电话:021-34230237

地址:衡山路17弄1号

虹桥街道居住证受理网点

电话:021-62087381、32230434

地址:中山西路1030弄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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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