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上海市黄绿标专题为你提供黄绿标的办理,黄绿标的查询以及黄标车报废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广大的车主。

最新政策

  上海黄标车限行区域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等四部门制订的〈关于在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对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规定〉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快速道路和地面道路(含S20外环高速,及S20外环高速与G1501上海绕城高速在外环隧道至五洲大道的共线段)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行驶。

  从2015年4月1日起,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行驶。对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黄标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并加大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

  2.实施国Ⅰ标准汽油车限行政策。在2015年4月1日起实施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黄标车限行的同时,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国Ⅰ标准汽油车通行。对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国Ⅰ标准汽油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

我要办理 :黄标车报废黄绿标查询黄绿标补贴

黄标车简介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我国第一阶段或达不到我国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由于国家和本市均是按时间段来推进汽车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本市号牌车辆,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黄标车具体是以下三类:

(1)1999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6座、且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车;

(2)2001年10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货车;

(3)2003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车。

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黄标车具体是以下二类:

(1)2008年1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2)2008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行驶证、登记证、号牌

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和机动车号牌。

3、银行储蓄账户

个人银行储蓄账户复印件;或单位的银行对公账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个人黄标车车主本人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单位黄标车授权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在本市十个车辆淘汰报废受理点办理淘汰报废手续。

2、8-10个工作日后,车主可电话(54225333)查询注销报废进度,确认完成流程后,可到补贴申请受理点(上海机动车回收中心)办理确认注销手续。

办理地址

(一)车主到报废受理点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本市设置了以下10个车辆报废受理点:

1. 闵行:顾戴路3288号 联系电话:34689867

2. 嘉定:嘉安路2599号 联系电话:69160715

3. 宝山:沪太路6938号 联系电话:36419713

4. 浦东:华夏东路2005号 联系电话:58904900

5. 南汇:沪南公路9845号 联系电话:68009587

6. 松江:松江沪松路口 联系电话:67742143

7. 金山:朱泾镇健康路31弄23号 联系电话:67228258

8. 青浦:香花镇北青公路8938号 联系电话:59700503

9. 崇明:三沙洪路93号 联系电话:69610079

10. 市区:宜山路2016号合川大厦一楼A区(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内) 联系电话:54225333(总机)

(二)工作时间:周一~周四 9:00~16:00

周五9:00~11:30(国定假日除外)

提前报废

车辆报废日期提前于车辆强制淘汰日期1年以上(≥365日)的,可认定为提前一年报废。

车辆报废日期以《上海市汽车报废回收证明》上载明的车辆交售日期为准,车辆强制淘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或行驶证上载明的日期为准,商务部等国家四部委发布的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车型作出新的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

各车型的强制淘汰年限可参考:

上海车辆强制报废年限一览表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