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个人饲养犬只
1. 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
2. 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
3. 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禁养犬目录查询
二、单位饲养犬只
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2)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3)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办理材料
个人饲养犬只材料
1.上海市养犬登记申请审批表
2.个人身份证明
3.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4.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单位饲养犬只材料
1.上海市养犬登记申请审批表
2.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5.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6.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7.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补充说明: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办理指南
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
市民群众可登录“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APP、支付宝小程序,首页搜索【文明养犬一件事】,进行线上办理,办理操作流程如下。
1、点击“新办犬证”事项,阅读办理须知和办理引导,确认符合办理条件后点击“我已知晓”;
2、按照页面的相关引导提示,选择犬只并登记犬只和物流信息,取证方式可选择快递到付或自取,线上签署“养犬承诺书”,上传个人身份证明(必传)、房产证明(必传)和犬只绝育手术证明(选填)相关材料并提交;
3、犬证年审、地址变更、遗失补证、犬只死亡注销等服务办理可进入对应页面,按照页面的引导提示,确认相关信息、签署“养犬承诺书”并填写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4、提交成功后可点击“办件进度”查看审核进度,或至查询服务模块的“办件状态查询”查看。等待办件预审通过,需支付犬只管理费(新办、年审)或工本费、快递费(补领、地址变更);
5、等待制证完成后,犬证快递到家或前往辖区派出所领取。
二、线下办理
1、“一门式”服务办理。以便民服务为出发点,静安、普陀、虹口、闵行等区共设有34个“一门式”办证服务点,养犬人携带犬只到办证服务点,由该服务点工作人员负责当场办理狂犬病免疫并登记上传办理《养犬登记证》所需材料(公安后台再审核),让老百姓只跑一次。
2、先免疫后办证。养犬人在免疫点取得《免疫证》后,无需携犬,只需带齐其他材料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或属地街镇下属犬管办(仅限宝山区),办理《养犬登记证》。
3、集中上门办证。因农村养犬分散,管理工作以狂犬病预防工作为重点,每年定期由派出所(乡镇街道犬管办)会同乡镇兽医站工作人员共同上门给农户犬只现场免疫,发放《免疫证》和农村《养犬登记证》。
办理流程图办理地址
黄浦分局 地址:黄浦区巨鹿路139号 电话:63846699*110
浦东分局 地址: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电话:22045073
浦东新区 地址:城南路1366号 电话:68004527
徐汇分局 地址:徐汇区南宁路969号 电话:24092222*2162
长宁分局 地址: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 电话:22253015
静安分局 地址:静安区秣陵路38号二楼 电话:63805390*5216
普陀分局 地址:普陀区枣阳路477号 电话:22049910
虹口分局 地址:虹口区三河路338号 电话:25657598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1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费用内环以内区域,每犬每年500元;
内环以外区域,每犬每年300元,农村地区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