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五险”之一。本专题为您介绍上海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以及其他补贴领取条件和流程,同时为您介绍上海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个人账户查询以及失业登记等事项的办理指南。

最新政策

7月1日起 上海市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上海市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增加80元,调整到22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调整到180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调整到1595元/月。


我是 : 普通职工灵活就业者协保人员
办理 : 领取缴纳查询失业登记
选择 : 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领取金额/标准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费生活费补贴就业补贴基数/比例个人账户申请

办理条件

上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需材料

失业保险登记表。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就业创业证》(或《劳动手册》)。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办理流程

领取标准

上海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

◆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175元/月;

◆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740元/月;

◆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5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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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

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