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5月6日起 上海试点出入境证件换发补发“全程网办”

为服务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自2024年5月6日起正式实施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若干政策措施。措施包括在北京、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实行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等。

试点实施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

北京、上海等20个试点城市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可以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网上提交申请。

创新优化商务人士赴港澳政策

内地居民申办赴香港、澳门商务签注,可以在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提交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申请人可以使用智能签注设备提交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持有人在港澳地区停留期限由7天延长至14天。

扩大赴港澳人才签注政策实施范围

将内地居民赴港澳人才签注政策由粤港澳大湾区扩大至北京、上海两地。在北京、上海工作的六类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1至5年的多次赴港澳人才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创新推出赴澳门1年多次“其他”类签注

为赴澳门参展、就医或从事演艺等活动的内地居民签发上述签注,其中赴澳门就医的还可以有1至2名陪护人员随同申办同类型签注。

服务便利“琴澳旅游团”人员多次往返琴澳

为参加“琴澳旅游团”的内地居民签发专门团队旅游签注,参团人员入境澳门后,7日内可以“团进团出”方式经横琴口岸多次往返横琴与澳门。

上述政策措施涉及到丰富办证方式、优化申办手续、延长停留期限、满足多样旅游需求等多个方面,首次实现内地居民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一次都不跑”,极大便利内地与港澳商务往来,更好促进人才、技术等要素在内地与港澳间高效便捷流动,有效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琴澳旅游一体化”建设,对增进民生福祉、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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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本市户籍居民或外省市户籍居民均可在上海办理港澳通行证。(华侨及军人必须在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办理)

办理材料

各类人员办理材料清单: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各区出入境办理办公室地址:点击查看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1次有效签注15元/件,2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

注意事项

1、首次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提交规定的相应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2、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出入境证件,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申请人,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