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上海试点出入境证件换发补发“全程网办”
16周岁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申请换发和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都可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网上提交申请。
在网上提交申请时,申请人需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录入个人资料信息,并上传符合标准的制证照片、手写签名照片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签发证件,市民可选择快递取证。
需要注意的是,“全程网办”系统会全程、实时推送办证进度,包括修改个人信息资料、网上缴费等提示,如申请人未按提示在7日内修改资料信息以及审批通过后7日内未完成线上缴费的,将视为撤销申请。
办理对象
本市户籍居民或外省市户籍居民均可在上海办理港澳通行证:
1.本市户籍居民及驻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
2.持《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
3.在沪就业的外省市人员
4.在沪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人员
5.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华侨及军人必须在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办理)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1次有效签注15元/件,2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
注意事项
1.首次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2.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提交规定的相应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3.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出入境证件,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4.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申请人,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