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办理流程
办理契税->取号->受理->缴纳交易登记费用->领取收件收据->记载公示->缮证->领证
办理地点
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北京西路95号;
浦东新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张杨路2899号(张杨路受理点)
黄浦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鲁班路158号;
徐汇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上中路466号;
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天山西路789号A幢1层(中山国际广场);
静安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老沪太路1233号一楼;
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中山北路2930号;
虹口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水电路1576号;
杨浦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长岭路111号;
闵行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秀文路600号(莘庄受理点)、浦晓南路166号(浦江受理点);
宝山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宝杨路1369号;
嘉定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嘉戬公路118号;
奉贤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望园南路1529弄1-3号;
松江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文诚路1611号;
金山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龙山路758号;
青浦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古安路176号;
崇明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翠竹路1501号。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不动产登记费 | 住房类80元/不动产单元;非住房类550元/不动产单元 |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关于转发的通知》(沪价督(2016)8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 10元/本 |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关于转发的通知》(沪价督(2016)8号) |
提示: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