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就业地在外省市的或由外省市转回本市的可办理就医关系转移,具体办理指南可详见下文。
就医关系转移办理对象
1、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到外省市定居或由外省市转回本市定居;
2、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就业地在外省市的或由外省市转回本市的。
就医关系转入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的医保卡或社保卡;
3、如有代办人,还应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就医关系转出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的医保卡或社保卡;
3、在职人员办理就医关系转出时,还需同时提供单位外派证明;
4、如有代办人,还应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就医关系转移办理途径
1、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提供相关材料至本市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本市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仅办理退休人员就医关系转出及居保人员就医关系转移手续。
2、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提供相关材料至本市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办理。
3、退休人员、居保人员提供相关材料通过上海“一网通办”、“随申办”平台办理就医关系转出手续。
就医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1、 办理就医关系转移的6个月內,原则上不能再次办理。但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人员,在6个月內发生门诊大病或发生严重疾病住院,必须回本市医疗机构治疗的,可凭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大病或入院的证明,办理就医关系转入手续。
2、在职人员因工作调动又转回本市的,在6个月内也可申请办理就医关系转入手续。
3、退休人员办理就医关系转入手续,需要先完成异地医疗费报销或账戶资金清算业务的,只可在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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