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11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其中新增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具体详见下文。
上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政策
一、医疗帮扶
持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的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获得以下医疗方面的优先和帮扶:
(一)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管理服务;
(二)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每年提供一次规定项目的免费体检;
(三)在本市各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时,享受相关就医便利措施。
逐步推进实施本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以及大病救治等方面的帮扶政策。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健康、医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援助服务
持有《特别扶助证》的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获得以下援助服务:
(一)紧急救援指导、信息咨询、代叫服务、电话关怀等免费基本项目服务;
(二)定期巡访;
(三)依法代办入住养老机构、就医陪护等事务;
(四)心理健康援助服务。
三、养老服务
持有《特别扶助证》的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获得以下养老服务:
(一)优先上门评估,并在居家上门照护、社区日间照护等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中优先安排。对独居老人,优先提供社区关爱服务并纳入老龄部门独居老人关爱服务。
(二)经评估后符合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条件的,发放补贴。
(三)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符合相关标准的,优先提供养老基本公共服务。
(四)优先入住保基本养老机构。
(五)优先获得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
四、其他帮扶
持有《特别扶助证》的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获得以下帮扶:
(一)住房有困难且符合住房保障相关准入条件的,及时纳入住房保障;
(二)申请收养本市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未成年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行收养评估、优先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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