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海养老保险有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养老保险之分,参保了上海城乡养老保险,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权益有异议可以向缴费机构进行查询。
参保人对本人个人权益记录存在异议的,向缴费申报受理地办理机构提出书面核查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理核查申请的服务中心进行复核,在核查后15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告知参保人。
上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进行参保活动?
申请人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提出参加城乡居保申请。对需要缴费的参保人员(由政府代缴的重度残疾人和外省市转入且当年已经缴费的人员除外),应选择当年缴费标准档次,签订《授权书》。
1、办理机构、区(县)经办机构分别进行初审、复审。复审认定符合参保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参保条件或相关信息有误的,不予登记。申请人自办理机构正式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机构领取《业务核定表》或《办理情况回执》,也可由村(居)协办员代为领取。
2、符合政策规定,但材料缺失需补全,待材料补全后进行参保登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居民/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关系转移办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