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指南
自2021年5月13日,全程只需要打一针的腺病毒载体重组新冠疫苗,在上海各区开始供应接种!
9月1日20时起,上海启动12-17岁在沪港澳台同胞新冠疫苗登记预约接种。
9月1日20时起,上海启动12-14岁人群新冠疫苗登记预约接种。
2021年8月12日起,本市启动15—17岁人群登记预约接种。
本市76岁及以上身体健康、无禁忌症的社区居民,可通过社区整建制登记预约接种,至指定社区接种点接种
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3月25日起,本市启动60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疫苗登记预约接种工作。
自2021年3月29日起,本市根据“知情、自愿、自费、风险自担”原则,将在沪外籍人士中的适龄人群纳入国产疫苗(上市阶段)接种人群范围。
上海各区新冠疫苗社区接种点、大型临时集中接种点汇总表。
第一针和第二针接种间隔为3-8周
两针: 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新型冠灭活疫苗。 一针: 康希诺生物腺病毒载体重组疫苗。
目前证据提示,疫苗保护期,按世卫组织的规定要求的半年以上,基本上没有疑问。
新冠疫苗的保护时间在一到三年的可能性较大。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表示:人类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时间仅仅9个月,每款疫苗接种后的保护时间有多长,还要做长期、大量的研究工作。
有必要。一方面我国绝大多数人都没有针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对新冠病毒是易感的,感染发病后,有的人还会发展为危重症,甚至造成死亡。接种疫苗后,一方面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从而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有序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在人群中逐步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肺炎的流行,尽快恢复我国社会经济、居民生活正常运转。
接种疫苗后,人体会产生保护性抗体,有的疫苗还会让人体产生细胞免疫,形成相应的免疫记忆。这样,人体就有了对抗疾病的免疫力。一旦有新冠病毒侵入人体,疫苗产生的抗体、细胞免疫释放的细胞因子就能识别、中和或杀灭病毒,而免疫记忆也很快调动免疫系统发挥作用,让病毒无法在体内持续增殖,从而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
我国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其中,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有3个灭活疫苗和1个腺病毒载体疫苗;此外,还有1个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获批紧急使用。
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对象为18周岁及以上人群。
目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需要接种两剂;首剂与第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要在3周及以上,第2剂在首剂接种后8周内尽早完成。腺病毒载体疫苗需要接种1剂。重组亚单位疫苗需要接种3剂;首剂和第2剂的间隔、第2剂和第3剂的间隔建议要在4周及以上。第2剂尽量在接种首剂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首剂后6个月内完成。
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都是在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接种单位进行。通常情况下,接种单位设在辖区的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者综合医院。如果接种涉及到一些重点对象比较集中的部门或企业,当地也会根据情况设立一些临时接种单位。 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也会按要求公布可以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接种单位,包括地点、服务时间
疫苗接种的禁忌是指不应接种疫苗的情况。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有些禁忌,比如正在发热等是暂时的,当导致禁忌的情况不再存在时,可以在晚些时候接种疫苗。
在操作实施过程中,如果接种第一剂次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且不能排除是疫苗引起的,则不建议接种第二剂次。要了解疫苗成分,对疫苗成分既往有过敏者不能给予接种。 接种时,受种者要如实向接种医生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及疾病史、过敏史等;接种医生将会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既往过敏史。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企业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企业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时,可采用其他企业生产的灭活疫苗完成接种。
目前已获批的5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部位均为上臂三角肌,接种途径为肌内注射
在疫苗接种过程中,受种者应注意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 接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并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时及时就医
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虽然目前尚无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哺乳婴幼儿有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但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4个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纳入该人群的数量有限,重组亚单位疫苗Ⅲ期试验尚在进行中,暂无疫苗对该人群的保护效力数据。但上述疫苗Ⅰ/Ⅱ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该人群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与18-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中和抗体滴度略低,但中和抗体阳转率相似,提示疫苗对60岁以上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
目前已有的疫苗尚未获得用于该人群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
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疫苗对该人群(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该类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对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接种;对于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经充分告知,个人权衡获益大于风险后接种。
现有研究数据表明,新冠病毒感染后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根据前期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临床试验研究,接种第二剂次灭活疫苗大约两周后,接种人群可以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由于以下原因,受种者极少数因保护失败仍出现核酸检测阳性或发病:1.全程接种疫苗后,个别因免疫失败而未获得有效保护,这部分人群暴露于新冠病毒后,可能因感染新冠病毒而检出核酸阳性或发病。2.疫苗接种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产生保护效果。如果这段时间内感染新冠病毒,可能检出核酸阳性或发病。3.处于疾病潜伏期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即使接种疫苗,仍可能因已被感染而检出核酸阳性或发病。 上述人群有可能成为传染者,在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进行核酸筛查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不能替代核酸检测报告,还需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酸检测。
从前期新冠病毒疫苗临床试验研究结果和紧急使用时收集到的信息,我国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与已广泛应用的其他疫苗基本类似。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接种部位的红肿、硬结、疼痛等,也有发热、乏力、恶心、头疼、肌肉酸痛等临床表现。后续相关部门还将继续加强不良反应实时监测和评估。
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都属于疫苗不良反应,是由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与预防接种目的无关或者意外的反应,与受种者个体差异有关。两者在以下方面存在不同之处:1.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一般反应占不良反应的绝大多数,是一过性的、轻微的机体反应,通常不需要治疗;异常反应主要指造成受种者的器官或功能损害的相关反应,罕见发生,常需要治疗。2.临床表现:一般反应一般表现为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疼痛等局部反应,发烧、乏力、头痛等全身反应;异常反应常表现为急性严重过敏性反应等。3.是否需要报告:比较轻的一般反应大多不需要报告;疑似严重异常反应均需要报告。4.调查诊断:一般反应通常不需要调查诊断;疑似严重异常反应需要进行调查,并由疾控机构组织的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诊断,对调查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市级或省级医学会组织的鉴定专家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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