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已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等相关情况,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变更登记。
电动车变更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变更登记:
(一)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二)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三)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更换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动力装置的;
(四)电动自行车转用于或者停止用于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
申请变更登记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交身份证明等证明、凭证。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应当确认车辆,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非机动车计算机登记管理系统中签注变更事项,并收回原非机动车号牌,重新核发非机动车号牌。
注:信息来源随申办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