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本地宝 > 资讯快递 > 新政发布 > 上海住房贷款政策2021
上海住房贷款政策2021
2021-02-01 10:43【我要纠错】

【导语】:2021年1月29日晚间,上海银保监局印发通知,再次强化“房住不炒”的定位,并对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2021年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审核、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信贷资金用途管理、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风险排查等方面。

  通知全文如下 ↓↓

上海住房贷款政策2021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银保监通〔2021〕6号

  在沪各中外资法人银行、中资银行分行、村镇银行、外国及港澳台地区银行分行、外资法人银行分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根据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的总体要求,现就持续做好个人住房信贷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规制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限贷等要求。

  二、严格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中资地方法人银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20〕322号)等相关要求,加强对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管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关法人银行,应针对性地强化过渡期业务调整。

  三、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完善调查、审查手段。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严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多渠道核实借款人真实收入水平,防止通过假流水、假证明等造假行为虚增偿债能力。

  四、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要按照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借款人,尤其是夫妻离异借款人限贷资格的审查,防止借款人规避限购、限贷等行为给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带来的影响。充分利用各类征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借款人信用信息,结合借款人信用状况,严格审批个人住房贷款。要完善约束机制,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应的约束性条款,对各类不诚信行为予以约束,并充分提示借款人。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五、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切实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7〕359号)的相关要求,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

  六、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视信贷资金用途管控,强化用途警示。禁止发放无用途、虚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贷款。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防范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对象通过非常规大额取现、中间人过渡资金等各类方式规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扩大模型监测范围,提升监测效果。对确认用途违规的行为,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

  七、严格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严格开展房产中介合作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证明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应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八、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各商业银行要根据通知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报告应包括组织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等;整改方案应包括时间表、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及目标等。发现违规问题的,应从机制上查找问题,并立即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借款人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惩戒。上海银保监局将对各商业银行房地产政策执行及自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特此通知。

  2021年1月2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楼市】可获2021上海楼市调控新政(官方政策原文)。


手机访问 上海本地宝首页

  • 上海买房首付最新政策(官方最新)

    上海将从2023年12月15日起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全市首套房首付比例从35%降至30%,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的二套房首付比例从50%降至40%。

  • 上海调整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

    上海调整住房贷款政策,一是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 上海认房不认贷什么时候实行?

    9月1日,上海发布最新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 上海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政策

    上海鼓励各区对中小微企业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获得的银行贷款,实行贴息贴费政策。

  • 2022上海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网上注册、申请贷款、注册成功后办理正式申请手续,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入学证明》后通知银行,作为放贷依据。

  • 2022上海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地点+电话

    2022年8月27日(周六)、9月3日(周六)、9月10日(周六)在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集中受理信用助学贷款。电话为021-64822835。

  • 上海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注意事项

    贷款材料必须由贷款学生本人填写、签名,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证明在校期间贷款期内每年9月开学注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一次,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将在收到《在读证明后》通知银行继续放贷。具体

  • 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需要贷款申请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校入学通知书、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全本复印件等材料,具体如下。

  • 上海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2022

    为帮助被外省市高校录取的上海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上海市提供了赴外省市高校学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申请条件如下。

  • 上海金山区企业如何申请贷款贴息?

    上海金山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经区经委审核认定后,对其2022年3月-5月新增贷款,按照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水平),给予企业50%的贷款贴息

  • 上海工商银行推出企业金融纾困服务

    工商银行上线“普惠金融线上云服务”,推出经营快贷、税务贷、政采贷、e抵快贷、e企快贷等线上产品,详见正文。

  • 上海华瑞银行推出企业纾困服务

    上海华瑞银行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给予“一户一策”助企惠企政策,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采取便捷续贷、延期还款等措施。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