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做好家政服务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在市商务委及市健康促进中心的指导下,发布《家政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图解版。家政服务人员在上户提供服务时,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或行程证明。
家政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为了保障家政服务业和社会防控的安全,特制订家政服务业在疫情常态化期间的防控工作指南,适用于正常运营的家政服务机构及在岗的家政服务人员。
一、企业管理
1.家政服务机构承担疫情防控的管理主体责任,由企业法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报告制度。
2.家政服务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储备防疫物资,保障家政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3.按照地区防疫管理要求,家政服务机构要对家政服务员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培训,强化在岗的家政服务员的防控意识和能力,认真做到防疫“三件套”、防护“五还要".
二、人员管理
1.家政服务机构对上岗的家政服务员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包括行程证明记录、体温记录、健康情况等。如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应停止安排上岗并立即引导至就近定点医院留观和排查。
2.家政服务机构要全面采集了解在岗家政服务员的假期动态并登记汇总。有中、高风险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人员,严格按有关防疫规定,需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方可安排上岗。
三、服务管理
家政服务人员在上户提供家政服务时,应按以下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1.主动出示健康码或个人的行程证明。
2.出门及工作时,应佩戴好口罩。
3.进入用户家门时,在门外换鞋或穿上鞋套。
4.进门前,对用户家的门把手清洁消毒后再进门。
5.进门后,采用“七步洗手法”清洗双手。
6.做好用户家庭室内通风、消毒等工作。
7.与用户沟通时,尽量保持一米的距离。
8.与用户家庭用餐,实行分餐制。
9.观察用户家庭的健康状况,若发现用户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时,应停止服务并提醒就医,第一时间报告家政服务机构。
10.工作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做好自我防护。
四、应急管理
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启动行业应急预案,各单位应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和上海家政防疫应急小组开展相关工作。包括:病例所在相关活动区域应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在属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配合对相关区域清洁和终末消毒工作,配合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疏导工作,稳定相关服务对象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终止。
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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