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浦东新区本市户籍第十一批次和非沪籍第五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1日。
申请受理时间
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1日(已结束)。
浦东新区第十一批次本市户籍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第五批次非沪籍申请家庭向符合各项申请条件一方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重要提示
申请人在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时,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居住证、婚姻、社保或个税缴纳、住房、收入和财产等基本信息,据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报信息及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个人或者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证明材料的,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