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海长宁区沪籍第十一批经济适用房主要分布在:嘉定云翔拓展、黄渡和松江南站等基地。
长宁区经济适用房房源
沪籍第十一批预安排房源主要分布在:嘉定云翔拓展、黄渡和松江南站等基地;
待长宁区通过审核的申请家庭数量确定后,再进一步细化房源调配具体供应方案。
拓展阅读:
申请人应当在选定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后的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明、选房确认书等相关材料,与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预(出)售合同》;并与房屋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签订《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房屋使用管理协议》。
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先与政府指定的收购机构签订原有住房的买卖合同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或者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后,方可签订《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预(出)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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