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浦东新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区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户籍人口。
浦东公租房申请主体
单身人士或家庭均可申请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如实申报的义务: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过程中,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住房、缴纳社会保险、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据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为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出具证明材料的,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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