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外省市户籍居民可以在上海为新生儿异地报户口,但需满足相关条件:新生儿系婚内生育,须在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时不满一周岁;新生儿父亲和母亲须为境内人士,父母双方须为同民族,具体如下。
外省市户籍居民是否可以在上海为新生儿异地报户口?
答:可以。需满足相关条件,具体如下。
(一) 外省市户籍人员(非苏浙皖三地户籍)在沪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须满足以下条件:
▪ 新生儿系婚内生育,须在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时不满一周岁。
▪ 新生儿父亲和母亲须为境内人士,父母双方须为同民族。
▪ 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为户主,随父亲或母亲在家庭户内申报出生,新生儿姓氏随父亲或母亲。
由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前往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异地申报出生登记,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以户籍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后办理出生登记。
(二) 苏浙皖三地户籍人员在沪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须满足以下条件:
▪ 新生儿系婚内生育,在沪、苏、浙、皖四地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时不满一周岁。
▪ 新生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苏浙皖三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须为同民族。
▪ 随父亲或母亲在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由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携带材料(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父母一方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前往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异地申报出生登记,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出生登记。
信息来源:上海公安人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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