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上海因工伤在本市治疗,是否可以申请到外省市就医?本文将对上海工伤人员外省市就医内容进行详解。
上海市工伤人员是否可以到外省市就医
答:可以,但需要证明。根据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工伤人员因伤情治疗需要,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可以到外省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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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从业人员因病情变化被多次诊断、鉴定为同一职业病的,应以首次被诊断、鉴定之日作为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起算时点;该职业病已被认定为工伤后,再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受理。
②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被认定为视同工伤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因同一部位旧伤复发再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