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金山区2023批次共有产权房申请受理期限: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0日。
共有产权房申请时间
金山区2023批次共有产权房申请受理期限: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0日。双休日及国定假日受理工作由各镇、街道、高新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如在申请审核过程中违反诚信承诺或相关规定,经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查实存在失信行为的,将记录失信对象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住房保障诚信制度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拓展阅读——关于限制重复申请的规定
除届时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发生调整的情况以外,申请人自街道(乡镇)或者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出具初审或者复审不符合准入标准的书面答复之日起1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直接作出重复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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