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海在校中小学生、托幼机构儿童、未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等参保范围内的对象有不同的缴费方式,具体详见下文。
线下缴费流程
⑴在校中小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参保缴费:
由学校、幼儿园组织志愿者统一办理手续,出具缴费凭证、发放医疗证,并登记造册,收到的现金直接解款至区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下称“区基金办”)账户。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在做好参保宣传动员和信息采集的基础上,由学生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缴费。
⑵未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
须持本市户口簿(或积分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或《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称“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人户分离的未入托幼机构学龄前儿童,可以在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转移登记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⑶18周岁以下未入学残障少年儿童、辍学学生:
须持本市户口簿(或积分通知书)、残疾证或辍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或《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⑷在本市各类中等学校举办的高复班就读的学生:
参照第1条的办法参保;
在大学、民主党派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高复班中就读的复读生:
须持本市户口簿(或积分通知书)、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或《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⑸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含港澳台地区)、国外就读的学生:
须持本市户口簿、2022年度居保参保凭证和所在学校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⑹本市户籍人员的0-5周岁未入托入园的非沪籍子女:
须持父亲(或母亲)的本市户口簿、本人的户口簿(或港澳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2022年度居保参保凭证,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⑺学年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新生儿除外):
须经所属区基金办进行资格审核,并在“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缴费系统”(下称“参保系统”)登记后方可缴费。
⑻在本市居住的本市户籍孤儿的缴费办法不变,按《关于下发市儿童福利院抚养孤儿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以及就医规定的通知》(沪儿基金办〔2011〕36号)执行。
拓展阅读: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已成为本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被广大家长称之为“生命绿卡”,“孩子们的保护神”。由广大家长集资,0—18岁的中小学生(包括中专、职校、技校、特殊学校的学生)、幼托机构儿童和婴幼儿,无论健康与否,只要在规定的时间里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一旦患病住院,就能享受由互助基金承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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