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的,可在办理时向受理点当面提交《居民身份证领证委托书》或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远程授权”等方式,委托他人代为领取。
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的,可在办理时向受理点当面提交《居民身份证领证委托书》或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远程授权”等方式,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凭证及《居民身份证领证委托书》或“随申办”市民云APP生成《自然人委托授权书》至受理点领取。
办证说明:
1.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由本人至就近受理点办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另需核验监护关系凭证(即: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公证或据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法院指定监护人证明等能够体现监护关系的有效凭证之一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市大中专院校或科研院所设立学生集体户内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另需核验本人学生证(查验学生证的有效期或注册章,超过有效期或最后一次注册时间的期限最长为两年)
注:信息来源浦东人口管理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