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新修的《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区运营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期限
区运营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准入资格确认书》或出具审核未通过的书面意见,公示期不计入审核期限。
复核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申请复核。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总结:宝山公租房申请受理后,审核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核,复核将在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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