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判断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家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
2.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填报指南:
(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二)选择“子女教育”之后,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点击“确认”;
(三)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四)填写并确认基本信息,“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五)点击选择“子女信息”;
(六)子女信息添加完成后,填写“子女教育信息”;
(七)填写“配偶信息”,选择“扣除比例”;
(八)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