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上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即继续执行1%的缴费费率。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4月30日。
根据《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规定,本市在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继续阶段性下调20%;
政策有效期:实施期限均延长到2023年4月30日。
拓展阅读:
失业人员只要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满足相应条件后,非沪籍也可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失业保险待遇。
政策来源:上海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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