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所得税 > 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邮寄申报通知
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邮寄申报通知
2022-03-03 13:36【我要纠错】

【导语】: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在本市范围内,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本市范围内,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二、邮寄申报的接收税务机关

  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上海市税务局指定3个税务机关负责受理全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业务,纳税人可以选择任一地点邮寄,具体地址如下:

受理点

地址

电话

邮编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65号B座一楼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80号401室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88号元福大厦311室



  三、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

  纳税人选择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

  (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

  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二)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六)纳税人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纳税人可以通过上海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地址: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bsfw/xzzx/)、就近的办税服务厅下载或领取相关申报表单。

  四、申报时间

  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2022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邮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

  五、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邮寄申报后涉及年度汇算应补税或者退税的,由于涉及地方财政归属问题,纳税人应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网上办理或者到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个人所得税APP可以从官网下载或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

  六、注意事项

  (一)为便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简便快捷。对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无法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需逐项填写相关信息。

  (二)填报信息时,纳税人需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仔细填写及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申报表资料不全,申报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者逻辑错误的,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并通知纳税人。为提高辨识度,寄送的申报表,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

  (三)纳税人需在申报表上准确填写中国境内有效联系手机号码、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讯地址等关键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寄送申报受理回执,沟通纳税申报事宜。

  纳税人如有疑问,可通过上海税务网站首页“我要咨询”、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便民办税——咨询互动——在线咨询”获得帮助,也可以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2年2月28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汇算】可获个税汇算清缴办理入口+操作流程、申报时间+对象、退税补税方式、税率表+个税计算公式。

手机访问 上海本地宝首页

  • 上海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指南

  • 上海个人所得税查询指南

  • 2023个税综合所得怎么办理汇算补税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 2023个税综合所得怎么办理汇算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

  • 2023个税汇算清缴怎么计算(附个税税率表)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居民个人(纳税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具体计算公式详见下文。

  • 202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对象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可详见下文。

  • 2023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渠道+方式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

  •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可享受哪些税前扣除

    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 2024上海个税汇算清缴如何申报 (附操作流程)

    上海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工作2024年3月1日正式开启,个人办理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具体方式如下。

  • 上海个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图(简易申报+标准申报)

    2024年3月1日起,上海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操作流程图如下,分为简易申报和标准申报。

  • 上海个税汇算清缴时间(开始时间+截止日期)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2024年3月1日正式开始,6月30日截止,共计4个月。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2024(7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项专享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