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海临港片区宿舍型保租房运营主体应和符合要求的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进行网签备案。
解答:临港新片区宿舍型保租房运营主体应和符合要求的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进行网签备案。签订租赁合同时,运营主体应对承租单位实际租住人员的身份证明、聘用(劳动)合同等材料进行核查,并送所在地区的人口管理部门备案。一旦租住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及备案。非本市户籍居住使用人员可凭借上述租赁合同和企业的证明材料办理居住证。
拓展阅读:临港保租房准入条件
面向产业园区内企业供应,企业安排本企业职工租住,承租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和经营所在地等均在临港新片区产业园区内,并由园区平台公司出具配租意见,向新片区产业主管部门备案;
2、本意见实施前,已按规定在产业项目中配建宿舍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本办法的配租范围。但对新片区有突出贡献、有实际困难的,由新片区产业主管部门提出配租意见,采取“一事一议”或“一企一议”的方式定向配租。
延展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保租房】可获保障性租赁住房最新消息、房源分布、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