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申请条件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可以通过受理窗口向运营机构提交申请;也可由单位汇总申请材料后集中提交。
申请方式:
运营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受理工作,应当在临港新片区设立受理窗口,受理本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可以通过受理窗口向运营机构提交申请;也可由单位汇总申请材料后集中提交。
临港公租房运营机构:上海临港地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地址:浦东新区环湖西一路819号C区5楼(受理点:紫杉路158弄A1幢2楼)
咨询电话:68286023
官网入口:service.shlggzf.com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