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上海市集聚优秀人才做出更大贡献,上海市有“伯乐”奖励计划奖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上海伯乐奖励计划B类人才奖励标准
B类。为本市用人单位选聘加快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每人次一次性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民币15万元。所选聘人才主要是以下之一:
1.在国际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中取得终身教职的人员;
2.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3.以世界500强企业为代表的国内外一流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
未被明确列入,但相当于上述A、B两类同等水平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经评议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相对应的类别申请奖励。
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获得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累计超过100万元的,按100万元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