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上海市集聚优秀人才做出更大贡献,上海市有“伯乐”奖励计划奖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上海伯乐奖励计划A类人才奖励标准
A类。为本市用人单位选聘世界知名或国内顶尖高层次人才,每人次一次性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民币50万元。所选聘人才主要是以下之一:
1.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或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以及其他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科学家等;
2.中国两院院士,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前3位完成人等;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具备以世界500强企业为代表的国内外一流企业丰富从业经验,能够在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优秀人才。
推荐选聘的高层次人才来本市工作5年(含)内取得第1、2项工作业绩,且仍在本市工作的,可视同为A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