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你知道要调整上海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基本信息,该业务的办理期限是什么时候吗?
30日,申请条件为工伤人员、供养亲属基本信息发生变化。
办理材料
就读证明:年满18周岁的供养亲属调整待遇享受截止时间的,需携带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下)出具的就读起止时间证明。
注:1、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
2、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导语】:你知道要调整上海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基本信息,该业务的办理期限是什么时候吗?
30日,申请条件为工伤人员、供养亲属基本信息发生变化。
办理材料
就读证明:年满18周岁的供养亲属调整待遇享受截止时间的,需携带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下)出具的就读起止时间证明。
注:1、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
2、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上海人社局发布最新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9276元/月,致残二级8643元/月,致残三级8124元/月,致残四级7592元/月。
工伤认定范围:(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标准如下。
上海市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对202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经市政府同意,在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上海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将继续实施,实施期限延续20个月,延长至2024年底。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购买工伤保险个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工伤保险由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职工个人无需缴纳。单位缴纳比例为0.16%-1.52%。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工伤人员都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不同,待遇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试用期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单位已经按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派遣员工在上海市用工单位发生事故伤害的,用工单位应当按国家和本市规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对用工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登记可以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官网办理,办理流程及步骤图解可详见下文。
据上海人社局消息:只有医务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感染新冠才可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作单位出面向单位注册地工伤认定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
2024-04-18 17:20
2024-04-18 17:23
2024-04-18 17:24
2024-04-18 16:57
2024-04-18 16:54
2024-04-18 16:49
2024-04-18 16:44
2024-04-18 16:38
2024-04-18 17:25
2024-04-18 16:06
【导语】:你知道要调整上海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基本信息,该业务的办理期限是什么时候吗?
30日,申请条件为工伤人员、供养亲属基本信息发生变化。
办理材料
就读证明:年满18周岁的供养亲属调整待遇享受截止时间的,需携带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下)出具的就读起止时间证明。
注:1、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
2、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印章的中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