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想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咨询电视不清楚?看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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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的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50%。
补贴期限
对于同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享受的一次性补贴的期限累计一般不超过3年,补贴期满且该“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补贴期限最长可延长至该“就业困难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申请条件
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除外)吸纳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安排在一线非管理类工作岗位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补贴】可获上海就业补贴政策及网上预申请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