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各企业,应当自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sh.gsxt.gov.cn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网址htt://sh.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选择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送置制年度报告书。
2019年报有哪些新变化?
变化一: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将在继续实施与社保、统计和海关相关事项的合并年报的基础上,与商务部门共同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多报合一”工作。
市场主体只需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即可完成多部门报送内容的统一填写,节约时间成本。
变化二:2019年度年报将对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加强信用监管,在市场主体年报中增设公示数据项。
在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必须做到100%应报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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