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核定原则为: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等。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核定原则为: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从2020年7月1日起,本市2020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815元调整到1895元,增加80元。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895元/月;
(二)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16元/月;
(三)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2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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