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这该怎么办呢?让小编来告诉你吧!
如果被长派到邻省工作,户口也不在本市,这样户籍地与居住地都在外省市的宝妈怎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呢?
注:户籍地与居住地均在外省市的生育妇女无需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可提供以下材料:
户籍地与居住地均在外省市的生育妇女无需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可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②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可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有本人姓名的页面),以及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③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④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⑤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其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符合再生育条件的,需携带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证明;
⑦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生育保险待遇依然可以到就近的区社保中心申领,同时就近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也可以申领了。当然,因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先至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那么在领取到《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后即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一处便可办理所有业务,相对更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