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后,可在上海享受更多便民服务,涉及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公租房申请等方面,具体可详见下文
1.子女教育
1)持证人可以为其同住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2)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
3)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社会保险
1)持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享受相关待遇。
2)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3.证照办理
1)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上海车牌。
2)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4.住房
持证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5.基本公共卫生
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享受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资格评定、考试和鉴定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