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住房公积金 > 常见问答 > 上海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常见问题
上海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常见问题
2015-09-10 09:06【我要纠错】

【导语】:本文为你整理了上海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常见问题一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后,为进一步释义,现就有关执行中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通知》何时实施?实施前已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家庭是否可以按照《通知》增加公积金贷款金额?

  答:《通知》于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4月15日起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通知》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不变。已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家庭不可以增加公积金贷款金额。

  二、公积金借款人家庭的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答:借款人家庭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住房公积金账户按余额的40倍计算,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账户余额的20倍计算)。

  2、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者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或者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上限。

  三、借款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步骤是怎样的?

  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步骤大致可以分为:贷款准备阶段、贷款受理审核阶段、房产抵押及贷款发放阶段。

  1、贷款准备阶段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完成审税认定(非期房)和缴交维修基金(现房)等。

  2、贷款受理审核阶段包括:申请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公积金贷款受理及面签借款合同、阶段性担保落实(期房)、贷款审核审批。

  3、房产抵押及贷款发放阶段包括: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领取抵押证、贷款发放。

  四、《通知》中二手房的“房龄”如何计算?

  答:二手房房龄指贷款年份与房屋竣工年份之差。例如:2015年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房屋竣工日期为2000年,房龄即为15年。房屋竣工日期以《房地产权证》上载明的竣工日期为准。

  五、按《通知》二手房贷款年限调整后,是否可以申请延长目前在还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呢?

  答: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不在调整范围内。

  六、公积金贷款办理网点有哪些?

  答: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请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业务办理网点提出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请至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各业务办理网点提出贷款申请。

  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纯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预约办理网点(担保公司各业务办理网点和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请至公积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贷款受托银行各业务办理网点提出贷款申请。

  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地址请参见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站www.shgjj.com或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

  七、公积金贷款刚刚发放,是否可以按照《通知》的贷款额度上限补贷一部分公积金贷款呢?

  答:政策调整自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不在《通知》适用的调整范围内。

  八、在办理过程中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撤销,并按照《通知》的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重新受理贷款呢?

  答:政策调整自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对2015年4月15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前,借款人提出按新政策调整贷款额度或年限的业务,应由借款人本人向受理机构提出撤销原贷款申请,并重新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九、《通知》实施后,对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的要求是否有改变?

  答: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仍为基本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十、若有夫妻二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夫妻俩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在计算家庭贷款额度时是不是和可以合并计算?

  答:借款人家庭的贷款额度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各自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别计算出的贷款额度相加得到。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账户余额不能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十一、之前办理的组合贷款在审批过程中,现在想按照《通知》调整后贷款额度办理纯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答:借款人申请人向组合贷款银行申请撤销组合贷款,然后携带资料前往纯公积金贷款的受理网点,重新进行公积金贷款受理。

  十二、购房合同已签订,是否可以直接在4月15日之后递交材料享受新的贷款额度政策?是否需要重新签署购房合同?

  答:购房合同中的约定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办理的,不必重新签署购房合同,只要在4月15日后进行公积金贷款受理即可。

  十三、购房合同上约定贷款金额是30万元,现在想按照《通知》调整后贷款额度贷款50万元,是否可以?

  答:购房合同约定与贷款实际金额不一致的,买卖双方应在协商一致后更改购房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十四、4月15日之前去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是按照新政策的额度吗?还是届时需要重新申请复议?

  答:在4月15日之前已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复议,若要贷到《通知》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需要撤销之前的复议重新递交复议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公积金最新缴存基数,租房提取。

手机访问 上海本地宝首页

  •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 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上海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 上海公积金余额查询方式(线上平台+线下网点)

    上海公积金余额可通过随申办(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上海住房公积金官网、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查询,具体流程如下。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共有16个,网点地址及业务受理时间如下,详情请看全文。

  •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提取条件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本文一一为您解答。

  • 在上海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在上海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申请条件有哪些?限制贷款的情况有哪些?具体如下:

  • 上海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首付比例(2024最新)

    自2024年1月3日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标准及首付款比例,详情如下。

  •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通知(2024年1月3日起实施)

    2024年1月2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详情如下。

  • 上海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多少钱(最新规定)

    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具体如下。

  •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览表(首套+第二套)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住房,五年期(含)以下2.6%,五年期以上3.1%。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五年期(含)以下3.025%,五年期以上3.575%。

  •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比例+贷款利率

    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

  • 上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一览表(首套房+二套房)

    购买首套住房,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首付比例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