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台湾通行证补办条件
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内损毁、遗失、被盗的
台湾通行证换证条件
1.通行证 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通行证 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变更的;
4.申请人已在户政部门变更人口照片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背景为白色)2寸照片(48×33mm)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单独申请签注的可免交验);
4.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A.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B.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C.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D.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5.换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 原持证件需一并提交;
6.申请损坏补发,须提交损坏通行证原件由受理民警审核(需有资料页或护照号码)。
7.申请被盗、遗失补发,须在申请表内注明,并填写《申办出入境证件声明、确认书》,需《出入境证件报失证明》。
8.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递交材料-受理窗口民警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予以签注。
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费用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签注、加注、延期20元/次;多次签注100元。
2.证件费用须于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缴纳。
办理时限
通行证的首次申领、过期申请、换发、补发业务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