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证时,凡符合发证对象条件的革命烈士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交验革命烈士证、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与烈士亲属关系的有关材料,填写《上海市革命烈士家属优待证发放登记表》(一人一表、每表一式二份),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