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居民和外省市居民需要将驾驶证档案转出本市的,应办理驾驶证档案转籍手续:
(一)到所辖地区(县)交巡警支(大)队驾驶员管理部门领取持证人本人的《上海市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二)持证人应当出具户籍由本市迁往外省市的证明或持证人已在外省市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明;
(三)提供身份证件及驾驶证;
(四)到车辆管理所档案科领取持证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
(五)到车辆管理所综合科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确认盖章手续;
(六)密封档案由持证人随身带回(请勿擅自拆封)。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二)受理地点:
中山北一路1101号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档案科(3号楼)
三、收费标准
转籍手续费5元/次沪价涉[92]191号。
四、联系咨询电话
65168168转54789
五、监督(投诉)电话
56316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