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2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受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项目名称
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
工程概要
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宝山区长江南路站,经由长江南路—何家湾路—国权北路—国权路—江浦路—民生路—白杨路—莲溪路—御青路—沪南路,终于浦东新区的航头站。沿线经过宝山区、杨浦区、浦东新区等3个行政区。线路全长约37km,全为地下线,设地下车站26座,车辆基地1座。
建设单位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费先生 ;电话:021-63189188-78577;
传真:021-63176224 电子邮箱:shmetro18@126.com;
地址:上海市恒通路222号 邮编:200070
环评单位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7-51155047;
传真:027-51155977 电子邮箱:jje6610@sina.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杨园和平大道745号 邮编:430063
环评工作程序、内容
接受环评委托,进行环评第一次公示;现状调查、监测;现状、预测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第二次公示和报告书简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事项
关注的环境问题;对所采取的保护措施、环境保护管理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等。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或填写环评单位现场发放的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