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是河南人,去年10月到上海一家糖果包装厂打工,小王按规定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单位也为他缴纳了综合保险费。今年8月,小王的工厂关门了,小王一时没了工作,心里很发愁,但他最近听说,现在外地人也可以在上海办理失业登记,并可以享受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了,他禁不住想,真的有这么好的事吗?
答:是的。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本市单位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失业后可到其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含临时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免费为符合条件的来沪从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由此可知,小王若符合上述条件,可备齐材料至其办理居住证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