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劳动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要求。日前,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发出了关于在本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
此次创建活动的目的在于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的社会责任,促进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新型的自主协调机制。通过贯彻实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鼓励越来越多的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达到守法、和谐的创建活动的标准,从而真正实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争取在三年内,上海大部分企业参与到创建和谐企业与和谐工业园区的活动之中,并达到相关标准条件,实现劳动关系的全面和谐稳定。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国家标准主要是: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合法,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工时、休假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没有违法使用童工。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无重大伤亡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园区内企业全面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标准。对不具备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条件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加以覆盖等。园区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对园区内企业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协商,预防和调解劳动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园区内没有发生重大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据悉,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等15家候选单位名单已经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上公示。 (丁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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