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张女士做了十几年财务工作。2个月前,因单位结束经营,她也随之失业了。考虑到将来的生活和养老待遇,张女士想继续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却不巧爱人扭伤了脚,起居全需她照顾,工作的事只能暂且搁置。
张女士在上网时看到有家私营企业招非全日制工,每天只需工作3小时,就赶紧前去应聘。该单位人事告诉她,工作内容就是帮单位做帐,社会保险费以现金形式支付,让其自行缴纳。张女士听后不禁纳闷,社会保险费不是由单位代扣代缴吗?
其实,对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来说,社会保险缴费的确是自行缴纳的。非全日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除了包括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外,还应以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本市统一规定的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在指定的银行,为非全日制劳动者开设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帐户,制作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卡”,并建立个人帐户。
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缴费由其自行缴入“社会保险缴费卡”。因此,上述该单位的做法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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