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费能报销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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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张先生今年54岁,是一家国有钢铁厂的员工。今年5月,该厂资产重组裁减了一批老员工,他也未能幸免。近3个月来,多次求职无果的张先生只能靠每月领失业保险金艰苦度日。屋漏偏逢连夜雨,张先生上周突然胃出血住院,光医疗费就花去了上万元,而家里现在日子过得紧巴巴,女儿的大学学费还无着落,不知这笔医疗费是否可到劳动部门报销? 根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并在户籍所在地的地段医院或者由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就诊,发生的符合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费用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70%的补贴。如医疗费用较大,本人及其家庭承担确有困难,可以申请适当增加。
所以,张先生可在发生医疗费用的次月携带《劳动手册》和医疗费原始单据,到街道或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医疗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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