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半年“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将从8月中旬起开始首轮发放,发放对象为境内外来沪游客和本市居民。
2025“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发放公告
一、发放对象及时间
(一)发放对象:境内外来沪游客和本市居民
(二)发放时间:8月中旬—12月底
二、领取渠道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分别登录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领券。具体如下:
银联云闪付:云闪付APP“本地精彩”专区“乐游上海”或在主页搜索“乐游上海”进入活动页面。
支付宝:支付宝APP首页搜索“乐游上海”。
微信:通过微信APP搜索、扫一扫小程序二维码或其他方式,进入“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微信小程序。
三、发放规则
(一)劵面规则
本次拟发放的旅游消费券分为“住宿类”和“游览类”两大类。其中,住宿类消费券仅适用于宾馆酒店住宿,游览类消费券仅适用于部分A级旅游景区(点)、黄浦江游览、苏州河游览、观光巴士游览等游览产品。
住宿类券面规则为:满300元减90、满500元减150(乡村民宿劵)、满600元减180、满900元减270、满1200元减360。
游览类券面规则为:满100元减50、满150元减75。
其中满500元减150的住宿劵为乡村民宿券(专用于经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纳入的本市乡村民宿消费场景),仅支持线上预定使用,且不可用于除指定的“乡村民宿”商户以外的其他住宿商户。其他四档住宿券也不可用于上述“乡村民宿”商户。
(二)领取形式
采用“抢券”方式,先到先得,每周五、六、日的上午10点至当晚24点开放领券时段,消费者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领券按消费者身份证件号维度限制。票券分为住宿券和游览券两大类,消费者可以选择每周五、六、日的任意一天的10:00-24:00间登陆三家发放平台APP或小程序进行领券。每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月度的周期内,在每个发券平台的两大类(住宿、游览)消费券中,至多各领取1张(其中,银联云闪付两类票券对应的线上券<仅限通过指定核销平台在线预定支付时抵扣>和线下券<仅限在柜台/票窗现场支付时抵扣>可分别领取,分开计算额度)。如遇周六或周日正好为新的自然月的起始日,则仍视为在上一个自然月度的周期内,合并计算单月领取上限,即每位消费者每月领取的旅游消费券(线上+线下)上限为8张。
(三)使用规则
采用即领即用模式,消费券存入用户抢券时使用的支付平台APP或小程序帐户即可在参与商户核销即时使用。根据消费券活动具体安排,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凭券享受满减抵扣优惠。
如领取的消费券为线上券,可通过在线旅游预定平台(OTA)或参与活动商户的官方APP/小程序购买产品时线上支付抵扣,如领取的消费券为线下券,可在参与活动商户的柜台/票窗出示对应发券平台的支付APP生成的消费券付款码并开启GPS(限定在上海消费的用户),进行现场支付抵扣。消费券可与参加活动商家的优惠叠加使用,以实际消费额享受对应的满减抵扣优惠。
(四)注意事项
1.每张消费券的有效期为7天,从领到券日起计算,最晚可在下个星期同一日的前一晚24:00前核销使用(即本周五领取的消费券,可在下周四晚24:00前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另对使用消费券抵扣购买的旅游产品规定最晚的预离店/出行日期,具体情况将在活动开始后进行公告说明。
2.消费者通过商户的门店柜台等线下场景使用消费券的,原则上使用银联平台发放的旅游消费券;消费者通过在线预订平台等线上场景使用消费券的,原则上可通用银联、支付宝和微信平台发放的旅游消费券。
3. 消费券严禁用于充值、转售或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4. 建议消费者珍惜获得的消费券权益,合理规划自己的出游安排,尽量减少订单退改的发生。
5. 本次“乐游上海”旅游消费券下半年的具体发放时间,请继续留意近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