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青浦公安局公布2023年青浦区烟花爆竹禁放点位,11类场所周边5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点位详见下表。
(更新时间:2023年1月11日)
![图片](https://imgbdb4.bendibao.com/shbdb/20231/11/2023111100246_24187.jpg)
附:青浦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青浦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现就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本区下列场所及周边5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青浦区人民政府、青浦区人民法院、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政府机关驻地;
(二)泖塔、陈云旧居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课植园、涵大隆酱园、大清邮局旧址、童天和国药号、席家住宅、颐浩寺遗址、颜安小学老教室、杜衡伯纪念塔、小蒸农民暴动活动旧址、戏台及娘娘殿、曲水园、新四军宣传标语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区级及各街镇客运车站、地铁2号线徐泾东站、轨交17号线各站点等交通枢纽;
(四)虹桥国际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保护区(徐泾镇全域);
(五)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六)上海电力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1000kv练塘变电站、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白鹤首站、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上海输气站、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练塘首站等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七)医院、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校园,养老院、福利院、护理院等养老机构;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影剧院、社区文化中心)、宗教活动场所(寺、庙、庵、禅院、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节日群众性活动场所;
(十)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十一)练塘、金泽、朱家角古镇区域以及国家会展中心。
二、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四、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市民通过“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特此通告。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2022年12月
注:本文信息来源于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公众号【青浦警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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