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海金山区廊下幼儿园2022年招生简章公布,招生条件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金山区廊下幼儿园2022年招生简章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2022年金山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意见》(金幼托〔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廊下地区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廊下幼儿园2022年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努力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我园根据市教委入园工作要求,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结合本园实际,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一网通办,方便家长,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规范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我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三)因地制宜。坚持在人户一致入园优先的前提下,根据本园资源配置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各种方法,妥善安排符合本园条件有需求的适龄幼儿入园。
(四)统筹协调。按照相对就近、班额总控的方式,统筹协调幼儿入园工作。
二、招生对象与范围
(一)招收年龄与人数
1.年龄条件: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2.招收人数:招收小班幼儿125人。
(二)招生报名范围
1.持有在2022年6月16日前入户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根据我园实际资源情况录取。外籍、港澳台幼儿参照此条执行。
三、招生工作内容
2022年6月3日,公布廊下幼儿园招生简章。本园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2022年6月3日—6月9日,通过廊下幼儿园网站、“缤纷廊幼”、“廊下生活”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线上园所开放日活动。
(一)信息登记
2022年,廊下镇范围内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期间,本园安排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来园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的范围
(1)2022年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监护人。
(2)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监护人不作为此次统一信息登记的对象。
2.登记对象及幼儿的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护照。
3.登记时间
2022年6月9日—6月16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者“随申办”移动端登记幼儿入园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所有符合条件但未办理登记手续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我园(廊下镇培乐路50号)于7月2日、3日(8:30—11:30.13:00—16:00)进行信息补登记服务;7月2日为本市户籍适龄幼儿;7月3日为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7月23日、7月24日(8:30—11:30.13:00—16:00),尚未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教育局为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信息补登记服务。地址:金山教育事务中心(石化临潮街81号)办理补登记幼儿信息服务,获取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幼儿监护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前往办理)。需要园级、区级补登记的幼儿,请携带幼儿信息登记涉及的相关材料原件前往。
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1)如发现市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在本区有关部门登记,但未在市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我园在报名验证阶段组织信息补登记,教育局在7月23日、24日报名验证阶段组织信息补登记服务,登记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填写的准确性。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信息修改。
(二)报名验证
1.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22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在我园约定的报名验证时间段内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按照我园的入园政策和报名办法进行幼儿入园报名和验证。期间,我园线下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区教育局托幼科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区教育局托幼科提出入园申请。我园将根据上级安排及实际情况协调安排。
报名幼儿园托班(托班招生办法另向社会公示)。
中大班插班转园,于7月2日、3日(8:30—11:30.13:00—16:00)来园进行信息登记,7月2日为本市户籍适龄幼儿;7月3日为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我园将视学额情况补招。
2.6月24日—7月22日,适龄幼儿监护人按照我园的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进行幼儿入园报名和网上验证。适龄幼儿(包括本市户籍)逾期不办理报名手续的,将作为统筹对象。
(1)本学区户籍幼儿(或在本学区拥有房产的本市户籍幼儿)监护人,如逾期尚未信息登记,请于7月2日到我园进行网上信息登记,我园为幼儿监护人提供网上报名验证服务,录取与否视学额而定。
(2)非本学区户籍幼儿监护人,如逾期尚未信息登记,请于7月3日到我园网上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点仅作为非本学区户籍幼儿完善信息登记,与是否录取无直接关系,录取与否视学额而定。
(3)本学区户籍的中、轻度智障幼儿,凭儿童医学机构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确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可安排随班就读;确因上述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和入小学的幼儿,监护人可凭医学机构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向教育局托幼科申请推迟入园、入学,我园将根据上级安排及实际情况协调安排。有上述情况的本学区户籍幼儿可到我园报名验证:廊下幼儿园(廊下培乐路50号,咨询电话:57390260、57391167-809)。
3.报名验证需要材料
(1)本学区户籍幼儿:家长准备报名系统下载的《2022年上海市金山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幼儿户籍证明、房产信息、预防接种卡、儿童证件照等相关材料(原件)上传报名系统,供我园网上审核。
(2)非本学区户籍幼儿:家长准备报名系统下载的《2022年上海市金山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幼儿户籍证明、房产信息、预防接种卡、儿童证件照等相关材料(原件)上传报名系统,供我园网上审核。
第一类(父母一方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儿童证件照等(原件)。
第二类(父母未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金山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儿童证件照等(原件)。
(三)录取通知
1.录取时间
2022年8月15日前,根据我园报名情况完成幼儿入园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2.录取办法
按照“本学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安排、非本学区户籍依证依次逐步解决”为原则。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我园实行新生按户籍免试就近入园的办法。首先满足本学区人户一致的幼儿,然后根据学额情况,协调解决其它非人户一致幼儿“相对就近”入园。
(2)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区域户籍适龄幼儿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等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录取与否视学额而定。
(3)录取顺序
我园招生时,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我园招生计划数时,根据本学区户籍幼儿人户一致优先原则,招生排序按以下顺序安排,额满为止:
①本学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
②本学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适龄幼儿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本学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④本学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⑤其他情况
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幼儿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房产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
非本学区幼儿录取: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我园招生计划数时,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学区户籍适龄幼儿根据我园实际资源情况录取。外籍、港澳台幼儿参照此条执行。
⑥各类优抚人员、引进人才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实做细招生工作
我园成立招生工作组,园长任组长,制定本园招生简章和预案,对招生工作三个阶段责任到人,明确分工,并结合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工作方案。
(二)做好培训,做强做深安全工作
我园组织全员参加区级和园级有关招生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加强我园报名和验证工作期间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公开信息,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我园将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方案和相关信息,包括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特殊需求幼儿(含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特殊幼儿等)的入园办法。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服务,加大政策宣传。
(四)加强监督,完善监察机制
我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监督电话,加强对幼儿入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依纪查处幼儿入园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幼儿入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五、日程安排
六、其它事项
1.廊下幼儿园招生监督、咨询电话:57390260、57391167-809.
2.本意见的解释权属上海市金山区廊下幼儿园。
附件:1.金山区公办幼儿园分等定级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注:信息来源上海市金山区廊下幼儿园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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