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适龄幼儿监护人需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期间,各区安排登记点帮助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的范围
2020年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监护人。
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以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幼儿监护人不作为此次统一信息登记的对象
2.登记对象及幼儿的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