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本市首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本科,第三批次的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零志愿、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不设置平行志愿,仍按原投档录取办法进行。
考试院提醒考生在整个录取期间,应密切关注各批次录取工作的具体进程,达到某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相应批次录取阶段应该留在上海,关心相关信息,在未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前,尽量不要外出。
考生应保证高考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军事公安类、海关等院校会电话通知填报过相应志愿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体检或面试;如未被自己所填报的志愿录取,高中学校或区县招办会电话通知考生征求志愿。
据悉,第一批本科征求志愿在7月14日下午1:00至15日下午1:00,7月17日起寄发第一批录取通知书;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在7月21日下午1:00至22日下午1:00,7月24日起寄发第二批录取通知书;第三批高职(专科)征求志愿在8月7日下午1:00至8日下午1:00。
外省市高校因地域关系或全国招生的进度差异,通知书会稍迟寄发。未被自己所填志愿录取的上线考生应关注相应批次征求志愿的具体时间,珍惜征求志愿的机会。
|